近日,国家体育总局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的意见》。要求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,强化监管举措,统筹发展和安全,牢牢守住体育赛事活动安全风险的底线。

据介绍,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仍存在一定的漏洞和不足,例如:山地越野、搏击、综合格斗、翼装飞行等新兴运动项目由于开展时间短,尚未形成成熟的技术标准和规范,风险正处于不断暴露阶段,监管难度大;部分项目技术标准和规范需要根据新形势新问题进行及时更新调整;实际工作中,部分监管部门还存在对体育赛事活动的事中、事后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。

对此,《意见》提出,要夯实监管责任,包括各级体育部门对所辖区域内的体育赛事活动承担安全监管责任;各级体育部门在体育赛事活动举办前或举办中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、标准、规则,涉及赛事活动重大安全问题的,应当及时提出整改建议,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,应当及时移交并积极配合处理;要落实赛事组织者主体责任,主办方、承办方、协办方等组织者对体育赛事活动安全负直接责任,赛前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职责分工。